《烛邹亡鸟》
选自《晏子春秋•外篇》
景公好弋(yì)①,使烛邹zōu主鸟而亡之②。公怒,召吏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(shǔ)之以其罪而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,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,寡人闻命矣。”
文化常识:
“数”是个多音多义词。①读shǔ 时,可释为“计算”。如“死者以千数”,意为死的人用千来计算。也可释为“一一列举”,引申为“一一斥责”。上文“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”“于是召而数之公前”及“数烛邹罪已毕”中三个“数”,均指一一斥责。②读shù可释为“几”“几个”。如“追者数人皆疲”意为几个追的人都疲劳了。③读shuò;可释为“屡次”。如《陈涉世家》“广故数言欲亡”,意为吴广故意接连几次说要逃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