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烛邹亡鸟》
选自《晏子春秋•外篇》

     景公好弋(yì)①,使烛邹zōu主鸟而亡之②。公怒,召吏杀之。晏子曰: 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(shǔ)之以其罪而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,以吾君重鸟而轻士 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 。”公曰:“勿杀,寡人闻命矣。”

超前学员专享

已有 312 人学习

文化常识:

“数”是个多音多义词。①读shǔ 时,可释为“计算”。如“死者以千数”,意为死的人用千来计算。也可释为“一一列举”,引申为“一一斥责”。上文“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”“于是召而数之公前”及“数烛邹罪已毕”中三个“数”,均指一一斥责。②读shù可释为“几”“几个”。如“追者数人皆疲”意为几个追的人都疲劳了。③读shuò;可释为“屡次”。如《陈涉世家》“广故数言欲亡”,意为吴广故意接连几次说要逃跑。

注释及译文:

齐景公喜欢捕鸟,让烛邹管理那些鸟,不久,鸟飞走了。齐景公十分生气,下令想让官吏杀了他。晏子说:“烛邹有三条罪行,请让我将他的罪行一一列出加以斥责然后杀掉他。”齐景公说:“好。”于是齐景公就召见了烛邹。晏子在齐景公面前列数他的罪行,说:“烛邹!你是我们君王的养鸟人,却让鸟逃跑了,这是第一条罪行;让我们君王为了一只鸟而要杀人,这是第二条罪行;让诸侯听到这件事,认为我们的君王是看重鸟而轻视手下的人,这是第三条罪行。罪状列完了,请杀了他。”齐景公说:“不用处死了,我明白你的指教了。”

习题参考:

1.D(D主人公是班超)
2.(1)D;(2)①用;②因为;③认为,以为
3.①你替我们君王养鸟的,却让鸟逃跑了,这是第一条罪行。
②别杀,我听见(你的)教导了。
4.机智/善于进谏;知错就改/善于纳谏
5.晏子没有从正面指责景公,而是顺着他的话展开劝谏。他列出烛邹三条罪状,让景公认识到处死烛邹的荒唐和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,从而让景公主动收回杀烛邹的命令,达到进谏的目的。

 

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

公众号: 超前自学网